种植果树类项目要求的基本标准是连片种植40亩以上,土地承包期5年以上。项目建成完成后按程序申报,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审核评审后实施相应补贴。具体政策如下:
种植型 粮食 ≥30亩 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集中连片种植
蔬菜 ≥20亩
水果、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 ≥40亩
食用菌 ≥5万袋
养殖型 生猪 种母猪 存栏≥10头 场、舍建设符合标准化建设
商品肉猪 年出栏≥100头
或种母猪存栏、商品肉猪出栏 种母猪存栏≥5头和商品猪年出栏≥80头
草食牲畜 肉牛 年出栏≥20头
奶牛 存栏≥10头
山羊 年出栏≥50只
兔 种母兔 存栏≥200只
商品肉兔 年出栏≥5000只
或种母兔存栏、商品肉兔出栏 种母兔存栏≥100只和商品肉兔年出栏≥3000只
家禽 蛋鸡 存栏≥5000只
肉鸡 年出栏≥8000只
蛋鸭 存栏≥3000只
肉鸭 年出栏≥5000只
肉鹅 年出栏≥1000只
特色养殖 香猪 年出栏≥300只
竹鼠 年出栏≥500只
渔业 池塘养殖 养殖面积≥20亩 租期或承包期5年以上
复合型 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种养结合,年收入≥15万元
种养业与休闲观光农业结合 达到上述种植或养殖单项规模标准50%以上,并与休闲观光农业结合,有配套的餐饮、住宿等设施,年收入≥50万元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的若干政策规定,为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征收工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第三条 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牲畜产品(包括猪皮、牛皮、羊皮、羊毛、兔毛、羊绒、驼绒)在收购环节征收。除烟叶和牲畜产品以外的其他应税品目在生产环节征收。第四条 执行全国统一征收农业特产税应税品目和税率。
(一)烟叶产品。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税率为20%。
(二)牲畜产品。暂停征收猪皮的农业特产税。牛皮和羊皮的税率为5%,羊毛、兔毛、羊绒和驼绒等的税率为10%。
(三)果品。包括各种水果和干果,税率为8%。
(四)原木。税率为8%。
(五)水产品。包括水生植物、滩涂养殖、海淡水养殖和海淡水捕捞品,税率为8%。
(六)食用菌。包括银耳、黑木耳、香菇、蘑菇等食用菌产品。税率为8%。
(七)贵重食品。包括海参、燕窝、鲍鱼、鱼翅、鱼唇、干贝,税率为12%。
(八)花卉。包括观赏花卉、植物盆景等,税率为8%。第五条 保留“园艺产品”农业特产税应税品目。园艺产品,包括药材、经济林苗木、芦笋、蚕茧和其他园艺、林木产品,税率为8%。第六条 农业特产税可征收最高不超过农业特产税正税20%的附加。第七条 本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按原规定已征税款不予退税。
2015年目国家将对粮棉补贴加大力度,对大田示范项目扶持资金众多,如下列举了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主要农业种植类政策:
1、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2、科技成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3、促销项目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4、旱涝保收标准农田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5、“菜篮子”产品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上一篇:野茄子(黑加仑是黑天天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