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能源车怎样收费(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政策)
创始人
2024-01-04 23:05:58
0

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机场、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公立医院、公办学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服务机构配套停车场;以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内停车场,新能源汽车都可以免费停放。

一、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一枚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二、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可拨打交警电话122进行举报处理,仍不听劝阻乱停乱放车辆,可拨打110举报处理。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