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能源购车补贴标准(比亚迪秦补2016年补贴)
创始人
2024-01-07 14: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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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国内媒体曝出比亚迪南京某经销商老总在其店内自杀身亡,并牵出其生前与比亚迪在新能源车推广过程中有过新能源汽车补贴款项的纠纷,且死者生前曾实名举报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骗补贴行为。

据前述南京经销商老总母亲在报道中的表述,死者生前主要协助帮助比亚迪开拓南京新能源公交市场。那么,我们就以比亚迪在南京推广K9电动大巴的模式来分析一下,比亚迪在南京市场到底存不存在骗补的可能性。

据2013-2015年度国家对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标准为25万元/辆,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金额为30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金额为40万元/辆,10-12米及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金额为50万元/辆。

以比亚迪在南京市场推广的K9电动大巴为例,按照前述的国家针对纯电动客车的补贴标准,12米尺寸的比亚迪K9可获得50万元的国家补贴,如果南京政府能按照与中央政府1:1的比例实施区域补贴,则意味着K9共计可获得100万的推广补贴。

比亚迪K9电动大巴在南京市场的前期推广并不顺利。原因在于,此前,包括南京在内的大部分试点城市针对燃油大巴车会有9万元/年的燃油补贴,而按普通公交大巴车平均8年的运行寿命来看,一辆燃油大巴共计可获得近72万元的补贴。

区域公交公司如果将其燃油大巴全部更换成纯电动大巴,除采购大批量纯电动大巴的高昂的购车费用外(因配置不同,一辆比亚迪K9的售价约为200万元上下),除去此前的燃油补贴,实际上获得的新能源大巴补贴金额就微乎其微了。

而如果区域政府对电动大巴的补贴额度不高,则更会影响当地公交集团对于更换电动大巴的积极性。比亚迪此前也表示,这也是其在各个区域市场推广纯电动大巴的一个阻力点所在。

 

 我们再来看看此前媒体报道的国内存在的一些新能源企业骗补的方式,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整车企业全资或参股汽车租赁公司,通过“自产自销”的方式,拿到

国家和地方对电动车的补贴;二是由一家汽车租赁运营公司主导,一边采购整车企业,一边与电池企业合作,通过“多采购整车,少采购电池”的方式,从中获取补

贴。

那么,从前述比亚迪在南京市场针对纯电动大巴的布局情况来看,按照前面算的公交集团将燃油大巴全部更换为电动大巴获得补贴的额度,即便是参股租赁公司,“自产自销”获得的补贴金额也极为有限,甚至可以说是“入不敷出”。详解:http://nev.ofweek.com/2016-03/ART-71011-8440-29074849.html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

2020年9月19日,在主题为“新物流新选择”的凯沃轻型车2020新品发布会上,凯沃新能源正式推出新一代纯电动物流车K10、K15,以及全新企业家多功能乘用车。其中,K10分为厢式标准版、厢式高配版、围栏标准版、冷藏标准版四个版本,补贴价格为128-18.88万元;K15分为标准版面包车和高配版面包车两个版本,补贴价格16.6-17.68万元;新企业家标准版补贴后价格为8.98万元。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向志恒表示,成都对新能源汽车有很好的扶持政策和消费基础。新能源物流车销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是凯沃新能源汽车的核心市场。经过两年的行驶,沃汽车采用国内一流的核心零部件,打造出全新的K10、K15轻卡车型,以及升级开发的多功能乘用车企业家车型,为城市物流车辆构建了全方位的供应方案,以迎接市场考验。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向志恒

成都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秘书长樊永军表示,新能源汽车具有经济、实用、环保的特点,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是大势所趋。南京金龙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实力厂商,产品系列齐全,质量可靠,性能优异。是值得信赖的新能源物流车企业。

成都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秘书长范拥军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院长张兴峰详细介绍了K10(箱货/围栏/冷藏)、K15轻卡、2020企业家多功能客车的性能参数和整车特点。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院长张兴峰

K10纯电动物流车有厢式、围栏式、冷藏式三种。其中K10面包车车身尺寸为5,700 * 1,750 * 2,680mm,搭载惠州亿威动力电池。其功率容量为55.7kWh和61.8kWh,在40km/h恒速法标准下续航时间分别为220km和268km,集装箱空为11m。K10冷藏车空集装箱间9.4m

K10是第一款针对小型电池断电的智能充电系统。当系统检测到小电池电压低于预设值时,系统启动智能充电模块,动力电池向小电池供电,保证整车在低电压下正常运行,即使电池长时间停放,车辆也不会出现断电的情况。

K15纯电动面包车有标准版和高配版两个版本,其中标准版搭载86.55kWh惠州亿威磷酸铁锂电池,补贴价格16.6万元;高配版搭载89.12kWh当代Amperex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补贴后售价17.68万元。值得一提的是,K15集装箱最大空可达19m,集装箱宽度适合国内和欧洲物流的一般尺寸,具有出口价值。

新企业家具有双侧开门功能,搭载当代Amperex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续航里程300公里。有5座和7座供客户选择。

四川万和天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齐鲁表示,凯沃汽车大力支持经销商,产品升级完善及时,性能强劲,售后服务完善,车型多样,以优质的产品赢得了市场的认可。根据市场需求,凯沃汽车推出了K10和K15轻型车,对凯沃车型进行了改进。他对凯沃,对新能源汽车,对自己的团队充满信心。

四川万和天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齐鲁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销售公司西南区总经理张亮发布了新车上市价格及优惠政策。为支持新车销售,所有新车购买者将在新车发布后一周内享受额外的价格优惠。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经销商和成都的四川万和天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张亮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汽车销售公司西南区域总经理

会上还举行了新车购销签约仪式和交付仪式。杜俊超(南龙销售公司市场总监)和齐鲁分别代表南龙和万和天成签订了新车买卖合同。四川万和天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K系新车购销200辆。南京金龙轻型车质量总监徐剑将新车钥匙交给了重庆崔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余

百万购车补贴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级财政对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市区分担标准见《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申领和兑付省、市级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市级财政补贴对象

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省级财政补贴标准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1、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

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补贴标准。

2、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三、省、市级财政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省、市级财政补贴流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申领,省级财政拨付到市级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到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含开发区,下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区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省市区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位。

(二)省、市级财政拨付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申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及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见附件4)。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区要根据《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精神,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4.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换电设施)

6. 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系表

7. 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

ps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城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此外,清洁能源汽车(LNG客车、货车)2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省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三、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各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五、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推广应用城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七、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九、推广应用城市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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