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场磁场分析(新能源汽车电场磁场分析)
创始人
2024-01-09 0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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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相互作用力乃是带电荷粒子或具有磁矩粒子通过电磁场传递着相互之间的作用。

电场和磁场的实质:电场乃是游空子循环体的循环变化在周围静空子的中间体中引起极性感应激荡并传递开去。而磁场则是电场因电源的运动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态而已。并且我们还知道,电场和磁场实际上也是一种电磁波,不过乃是频率及高的电磁波。

而电磁波能够对许多东西产生作用并使之发生结构状态的改变(如光照能使物体升温、无线电波能在导线中推动电子而形成电流等等),这是因为任何有质的东西皆由游空子所构成,而任何游空子皆处在静空子之中并与静空子共用中间体;于是,电磁波━━即静空子中间体的极性感应激荡自然会影响游空子从而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游空子构成体的整体状态。所以,电磁作用的范围其实是很广的。

那么带电荷体与带电荷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具体是怎样进行的呢?

电荷无非分为正负两种,我们先说异种电荷,即正负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吧。

正负电荷乃是通过各自所产生的电场来进行相互作用的。那么首先请问:既然异种电荷是相互吸引的,可为什么却不常看到正负电荷直接接触进行相互作用并结合在一起呢?

正因为,据我们所知电荷的实质乃是物质基元游空子的循环体或游空子重合体外层的循环体在循环时对外表现出来的极性激荡。这激荡造成周围静空子中间体的极性感应激荡即是所谓的电场。而正负电荷的区别则不过是循环体循环方向的左右旋不同而已。那正负电荷的电场,则乃区别于极性激荡的相位刚好相反。总之,正负电荷皆起源于同一极性体(即游空子循环体),其区别只是极性体循环的方向相反而已。于是既然如此,当正负电荷直接接触时,实际上则是相同的极性体在接触;而相同的极性体是相互排斥的,因此正负电荷不能够靠在一起直接进行着相互间的吸引作用而只能通过电磁波来进行着彼此间的作用。

这个问题正好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我们这理论之正确与完善。

那么,正负电荷应是如何通过电场来产生相互作用的呢?

由于,电荷所形成的电场实际上乃是电荷激发空间体而产生的那极高频电磁波,而发射电磁波的东西则必然会受到周围空间体(即静空子群)对它的反作用力,那发射极高频电磁波的电荷体所受的反作用力则当然会更加明显。只是,因为电荷体乃是向各个方位同时激发电磁波的,因此电荷体所受的各个方向的反作用力则相互抵消。

可是,当空间里同时有正负电荷时,虽然正负电荷所形成的电场之感应激荡相位相反,但由于在它们俩之间其激荡传播的方向亦相反,故其相位反而是相同的。于是,在它们之间的两端,正负电荷激荡周围每一个静空子时都得到对方传过来的激荡波的帮助,因此,在它们之间的这两边,静空子群对它们俩的反作用力自然会减少许多,于是两个带电荷体便会被自己另一边的较强的静空子反作用力推向对方而表现出异性电荷相吸引的特性。

而如果空间里同时放置的是同种的电荷,那么由于同种电荷所形成的电场之感应激荡的相位是相同的,但由于它们俩之间激荡的方向相反,故相位变成了相反,于是在它们之间的这边激荡静空子反而会受到额外的阻力,因此它们之间的这两端静空子对它们俩的反作用力则比双方另一边静空子对它们的反作用力更大,两个带电荷体便会被推斥开而表现出同种电荷相斥的特性来。

当然,空间里的电荷靠得越近,则各自激荡静空子时受到对方帮助或阻碍的程度则越强;反之,则越弱。

由于,磁场和电场只是外表形式上的不同而已,它们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所以,磁性体与磁性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原理与上述那电荷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是一个样的,而电荷在磁场中与磁场的相互作用,其原理在本质上也与上述的原理相同。因此,我们在这里便不需要去讨论那些细节性的问题了。

总之,电磁相互作用之实质乃是由于各带电体之电场的交叉作用而使空间基元静空子对带电体各个方位的电磁场激发产生不同的反作用,于是带电体各个方位在空间体不平衡的反作用力的作用下,产生了带有方向性的力的作用。 2,地球上的重力加速度值(或重力场强度)的确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看来我没有误解建其啊!]]]场强,作为一个矢量,其只有协变性,没有不变性,[[[可以理解,比如速度是个矢量,其值就没有不变性,其值与测量者的运动状态有关。但这是个特例,是一种筛选。]]]在狭义相对论中,电场强度的大小就是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的确如此,在狭义相对论中,物质已不具有不变性了,比如,物质的量度——质量的大小不具有不变性,其值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在广义相对论中,引力场强的大小也是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的确如此,在狭义和广义相对论中,电场、电荷、引力场、星球都已不再具有不变性了,它们都由“相对论信徒”的意志决定!]]]矢量,尽管其没有不变性,但其还有协变性,[[[“协变”并不是什么“高贵的试金石”,“协变”也没有什么特异功能,您当初曾企图通过“协变”让运动电荷之间的磁作用力消失掉,按照您的“协变试金石”,当测量者随运动电荷一起运动的时候,电荷之间的磁作用力应该“协变”为零,但最终却是“此消彼长、合力一定”,当测量者静止的时候,该“磁作用力”的名称是“罗伦兹力”,当测量者随电荷一起运动时,该“磁作用力”的名称是“电场力”(详见十八.“双电荷”事件的来龙去脉)。从那时起,您就应该认识到,“协变”并没有什么高贵之处,“协变”是无能的!]]]所以你根本就推不出“物质由意志决定”的结论,[[[我很高兴地看到,沈先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理论是“唯心主义”,您还有“回头是岸”的可能,但相对论的确就是“唯心主义”啊!]]]因为至少协变性就是确定的,绝对的,[“协变性”到底是什么?是物质吗?我只知道“物质”是确定的,绝对的。但“唯心主义”也在说:“意志是确定的,绝对的,意志是唯一的存在!”]]]不是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的。你的观点只知其一,不知有二。[[[的确,我只信“唯物主义”一个真理,决无二心。]]]

除了上面我的回复意见外,我会对沈先生的如下观点进行了重点回复。

沈先生说:“场强,作为一个矢量,其只有协变性,没有不变性,在狭义相对论中,电场强度的大小就是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

事实上,矢量并非“只有协变性,没有不变性”,比如“力”也是一个矢量,物质和物质之间的作用力,不论是万有引力、电磁力还是机械力,难道“其只有协变性,没有不变性”吗?难道物质和物质之间的作用力的大小或方向是“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的吗?难道“测量者”可以产生“魔力”吗?。不要执迷不悟了!

既然物质和物质之间的万有引力“具有不变性”,那么物质的引力场强度为什么“没有不变性”呢?难道仅仅是为了迎合“试金石”的“口味”。

的确正如建其所说“在狭义相对论中,电场强度的大小就是由测量者的运动状态决定”,但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仅仅能说明相对论是错误的,相对论是唯心主义。

3,目前人们所说的电动汽车多是指纯电动汽车,即是一种采用单一蓄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的汽车。它利用蓄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通过电池向电机提供电能,驱动电动机运转,从而推动汽车前进。从外形上看,电动汽车与日常见到的汽车并没有什么区别,区别主要在于动力源及其驱动系统。

电动汽车有电磁伤害吗

普及贴:电动 汽车 有辐射、辐射量绝不会影响人体 健康 。

电动 汽车 99%的车型都是直流电,直流电的频率是0也可以说没有频率,严格意义上可以说是低频率。判断辐射强度有两项重要指标: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电动 汽车 这两个指标有没有超标呢?

国家对1~8hz的低频辐射要求是,公开曝露的限值为:电场强度峰值8000V/m、磁场强度为500A/m,电动 汽车 只要不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合格的。

实测家用小型电动 汽车 车厢内的电场强度为0.1~0.5V/m之间,磁场强度为0.01A/m左右,参数仅为最高限值的1~5/80000、以及1/50000,所产生辐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即使是大型的纯电大巴数值也仅是电场强度2V/m左右、磁场强度3A/m左右,如此大体积有数组动力电池的电动 汽车 也不过如此,是远远低于限值的。

如果对这个数据还不能很好理解的话,简单举个例子,一般的智能手机拨打电话的时候电场强度在1~3V/m之间,磁场强度最高会超过100A/m。

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一台电动 汽车 可能出现的辐射量远远低于一台智能手机,如果一天内12个小时都在和手机打交道并没有致病的话,驾驶电动 汽车 开到驾鹤西归也不会因为 汽车 生病。

电动 汽车 可以放心使用,如果会致病的话国家不会普及,其普及的目的在于降低污染致病率,不会本末倒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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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在正常的范围内,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大家可以放心使用。

现在蓄电池都是铅酸蓄电池, 可能会有部分电解液或者重金属释放。但由于电池距离驾驶室比较远,加上发动机仓通风效果比较好,所有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忽略不计。由于 汽车 在高速行驶中,即使有微量的辐射也会被风吹得烟消云散。

这个问题一直都有争论,特别在电动 汽车 在出租车行业刚普及的时候,有很多出租车滴滴司机反映会出现掉腿毛,相对汽油车特别疲劳的现象,但不知道是谣言还是真是情况。

对于电动车电池理论上的话是没有辐射的,电动车的辐射属于电磁辐射,等同家里的微波炉,冰箱各种电器一样,不超标的话对人体是没有伤害的,而且现在的电动车所有标准符合国家规范。

但实际使用过程中,有相关媒体测试过,在急加速的时候,地板位置会超标,但静止的时候是不超标的。

结合一些滴滴司机的反馈,有些司机会说开得久会相对油车特别疲劳,而且之前看过一个司机说,充电的时候在车里睡觉会头痛,不过这可能都是因为滴滴司机一天在车里10个小时以上有关。普通人一天几个小时可能感觉不明显。

总的来说,有没有辐射,是有的,局限于急加速的情况下,而且对人体有无害,暂时还不知道,毕竟还没大规模普及,大规模普及后才能有更真实的反馈。

所谓的辐射是指电能转化成电磁能的过程,电池的充电是电能转化成化学能,放电是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由于是直流电,这个过程是没有辐射的。但是电能在驱动 汽车 的过程中,会转化成磁能,这个过程中有辐射,但是电磁能很容易控制辐射,铁皮或者铁丝网都可以屏蔽。所以电池本身无辐射,驱动过程会产生辐射,但是电磁辐射容易控制。

开了一年级 脚毛掉光了

以下是从电动汽车的电磁辐射、电动汽车容易爆炸、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污染、下雨天充电、补贴政策对行业发展等五个方面,通过相对专业的解释并结合现实生活例子的对比,来破除对新能源汽车的误解和误导。 作为从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每个从业人员,都应该还原事实,传播真相。我们普通消费者,通过此篇文章解读,应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有更清楚的认识。

1.纯电动汽车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害

这种说法主要基于电动汽车的电池系统对人体产生辐射,长时间开电动汽车就相当于坐在了辐射源上,甚至会引起不孕不育、脱发、致癌等危言耸听的言论。

事实上,电动汽车电磁水平远低于常见电器 辐射值比普通笔记本还低。

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个概念,什么叫做辐射,它有哪些种类,怎样的辐射值才对人体产生危害?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核辐射,比如X射线。另外,非电离设备包含部分的核电光、红外线,广播电视、家用电器等。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频率低于100赫兹时,主要是通过感应电场和感应磁场对人体产生相应的影响;第二部分是在频率更高时,对人体产生热效应,比如红外线,它能导致发热对身体形成热效应。

至于感应的电场和感应的磁场,比如感应的电流,跟高压电流是一样的,会影响到人体的电信号。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对于生物体的作用,不同频率的电磁源,对人体作用是不同的,核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不能混在一起。对生物体产生多大的影响,取决于波长(频率)及其能量的大小,并且只有在超过人体补偿机制的生物作用时才会对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

据电动知家微信公众号了解,联合国国际卫生组织关于电磁辐射电磁场的安全标准,其中电场辐射安全标准为5000V/m,磁场辐射安全标准为100μT,而我国环境评价标准也将限值定为了100μT。也就是说,普通家电只要低于5000V/m和100μT的数据,其辐射值就是在安全范围内。同时WHO也已经明确,在环境中极低频场的存在形式为“电场”和“磁场”,较低频率的电磁波定义为“电磁场”;而只有非常高频率的电磁波才可称为“电磁辐射”。对于我们生活周围环境所接触到的电磁场来说,称为“电磁辐射”实际上是错误的,很容易对人造成认知上的误导,所以WHO反对错误引用“电磁辐射”概念,以免引起公众和确认有危害的核辐射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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