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绿植租赁合同范文一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植花卉租赁摆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绿植花卉租赁数量和价格
甲方租赁绿植花卉 盆,用于室内办公环境美化装饰,每盆租赁价格为14元/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15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给付乙方绿植花卉租金,由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
乙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4.2.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4.3.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4.4.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
4.5.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臵及品种,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
4.6.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4.7.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5.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甲方办公环境相协调的绿植花卉,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换,保持绿植花卉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5.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5.3.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绿植花卉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因乙方养护工作人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乙方负责绿植花卉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清洁)工作,做到绿植花卉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盆中无烟蒂等杂物,使绿植花卉保持常绿常青。同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5.5.甲方如需增加租摆的绿植花卉,乙方应优先提供,相关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6.如遇节日、庆典、会议等临时性活动,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提供甲方装饰用绿植花卉。
5.7.本合同列明的乙方信息(包括代表人、银行账户信息等),应自变更时起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就给予赔偿。
5.8.本合同租摆期满,甲乙双方未就续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应自租摆期满之日起10日内撤走全部绿植花卉,逾期不撤走,视乙方放弃对绿植花卉一切权益,甲方有权进行处臵。
第六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搞力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免除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遭遇不可搞力的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搞力结束之日起7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抗拒之事由,如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叛乱、暴动、政府政策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4.5条约定履行义务的,在甲方连续通知3次后,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甲方有权在应付租金中扣除前述违约金。
7.2 乙方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多次违反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两份、乙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合同可自动顺延一年。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铜陵县顺安镇。
花卉绿植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 江苏南水北调蔺家坝泵站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陈站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要摆放的观叶植物。
二、由乙方负责观叶植物的浇水、除虫、除尘、摆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植物常绿,如有萎焉及时更换。
三、甲方要负责对观叶植物的保管,如遇植物失窃或故意损坏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后果,甲方要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同等品种、同等质量的苗木的当月市场价格。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深圳市绿林春园艺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二、花卉租摆的数量及位置
乙方提供大花-----盆,中花-----盆,小花-----盆,合计-----盆给甲方租用。(详见花卉明细表)。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花木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花木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于每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付给乙方,最迟不超过六天。
四、甲方责任
1. 负责看护从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担因丢失和人为损伤花卉(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保持花卉摆放位置相对不变,教育己方人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
3. 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4. 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5. 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务时,要另行付费。
6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五、乙方责任
1 .按本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乙方负责不定期对甲方现有花卉的管理(淋水、修剪、施肥、除虫等),
2。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对甲方承租的花卉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更换不包括甲方本来所有的花卉)。
3。为甲方摆放和养护花卉时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甲方摆花场所的环境卫生。
六、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的一方须赔偿对方剩余年租金额的 50% 。
2 .乙方有义务尽量养护好甲方租摆的花卉,如有一些花木盆栽由于环境及自然生长原因导致植物不青绿旺盛及死亡,乙方不负责任,但有义务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由甲方安排是否增加花卉(租金随着花卉的增加按乙方提供的单价而增加)。
3. 如每月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花卉租金,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权追加甲方 1% 的月租金。
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八、 本合同附件为:
1. 附表一,租摆花卉明细表。
2 .附表二,花卉摆放位置明细表。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 深圳市绿林春园艺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百仕城大厦3楼
电话: 电话: 0755-8624**** 0755-2*****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郭明清
联系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郭明清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13******512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