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开发(旅游景点项目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创始人
2024-01-09 0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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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预审申请

5、林地使用申请

6、采伐许可证(树木不能随意砍伐)

7、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与村民签订的协议书,附在立项申请书内)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确认书(招、拍、挂)

运作时可以靠后操作,可边建设边申请,在“两证一书”取得前即可请县人大召开常委会,取得一份允许提前开工建设,并在一定期限内补办证件的会议纪要即可。

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11、省林采伐许可证 (这个非常重要,一定要有)

12、使用林地申请表

13、拟占用林地现场检验报告

14、项目用地预审的规划审查意见(需要上级批复)

15、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与村民或村委会)

16、乡村规划选址意见书(与乡村相关的地块开发需要)

17、项目承包林地开发利用合同(与林业厅/局)

18、土地使用证明

19、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0、公路行道树采伐更新许可证(牵涉公路管理局)

21、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3、国有土地使用证

24、路政管理许可证及路政管理申请表

25、土地利用总规划图(国土局的土地规划图,规划要以此为依据)

26、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27、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2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完成后)

29、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的审核)

30、防雷装置验收(在规划中著名防雷针位置)

规划者需要了解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走那些程序,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这对实现“创意落地”非常必要。

环评和矿评与规划关系不大,但也要适当了解一些,便于与甲方沟通,如环评采取一票否决制,有压覆矿的情况下一般很难取得开发权等。

旅游资源的开发包括某一单项旅游资源的开发、多项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某一旅游点或旅游地的开发。开发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提高旅游地的可进入性:指旅游资源所在地同外界的交通联系及其内部交通交通条件的通畅和便利程度。(二)建设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指主要为当地居民使用,旅游者也需要依赖的旅游设施。如供水、电、气系统;道路交通、车站、码头、机场等;医院、银行等。(三)建设旅游上层设施(或服务设施):主要供外来旅游者使用的服务设施。如饭店、问讯中心、旅游纪念品商店、娱乐场所等。(四)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包括新景区、景点的开辟,也包括对原有景区、景点的改造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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