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考试(请问秀才、举人、进士、状元是怎样选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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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14: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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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改革选官制度,令地方官府考察和推举人才,即为察举。元封四年(前107年),命公卿、诸州每年各举荐秀才一名,意为优秀人才。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

扩展资料:

一、历史背景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二、科举发展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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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时的科举分两科,一称明经,另一称进士。虽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数量,但明经和进士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科目。

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墨义。帖经有点像现代考试的填充,试题一般是摘录经书的一句并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词;至于墨义则是一些关于经文的问答。进士科的考试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题目创作诗、赋,有时也会加入帖经。

唐太宗时,增加考试人数

唐高宗时代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经,成为科举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进士科考生需要发挥创意方能及第,而明经只需熟读经书便能考上。而且进士科的评选标准甚严格,考上的人数往往只是明经科的十分之一。当时曾有一句说话:“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道出了进士科的难度。

另外,在武则天时代开始,亦设立了武举考试,用以挑选武官。她还创殿试,由皇帝亲自选拔人才。

宋代大部份时间的科举内容与唐代分别不大,但王安石执政时,曾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把帖经、墨义和诗赋等考试都取消了,改为以经义 (解释经书) 、论 (对时局的评论) 和策 (提出解决时弊的办法) 作为考试内容。然而,苏轼等人对该项改革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元代的科举虽然对自身的统治影响不大,但它的内容却有重大转变。第一是科举不再分科,专以进士科取士。第二是考试的指定读物有所变动。新的规定是,如果经义的考试内容包括四书,则以朱熹著述的《四书集注》作为主要的依据。

这两项改动并没有随元朝而消亡,而是成为明、清两代八股文的基础。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乡试及会试皆以四书的内容命题,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语气阐述经义,“代圣人立言”,用八股文作答。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极为讲究形式。只有到了科举最后一关,用以决定名次的殿试,才会改为考时务策问。但是考生答策的内容很多都并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惯以试卷的书法取定殿试名次的高低。

热衷科举的人只识四书五经,其他以外的知识,统统都成了“杂学”,很多读书人都是一概不通。讽刺科举的小说儒林外史中便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笑话:有人对明朝的进士范进开玩笑说:“今下如果是四川的苏轼来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范进答道“苏轼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罢了。”原来他竟然不知谁是苏轼。

而就算是对四书五经的内容,科举亦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以华丽词藻作出合乎格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独立思考、创新见解。考生的实际见识和才学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于是不少考生索性舍四书五经,专门钻研为应付考试而设,称为“帖括”的八股文范文选刻本。当时一些人称八股文为“敲门砖”,意即考取功名后便可弃之如敝屣。曾经有人将八股文与“鸦片”、“缠足”并列,认为是荼毒中国人的三大害。

晚清时力主废除科举的康有为与梁启超两师徒,可算是一对才学与考试成绩不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启超十二岁便入学成为秀才,十七岁举人,被称为神童,算是科举得意。但梁启超中举后自认“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遇见康有为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窍不通,反而要拜老秀才康有为为师。相反,康有为书香世家,家中有万卷书楼,年少已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虽然康有为名满广东南海,但他十六岁成秀才,获贡生身分后却是乡试六试不售,失意科场二十载。三十六岁时方才时来运转中举人,得以与徒弟梁启超一同上京赴考,会试最终能以首名及第成为会元,高中进士。

与康有为同中进士的有云南寸开泰,字晓亭,号心丹,洞坪人,生于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16岁中秀才,十二年(公元1886年)食凛饩。十四年(公元1886年)戊子科赴省乡试未售,次年中第四十五名举人,光绪二十一年乙未科(公元1895年)中进士。留京任刑部六品主事,签分山东司行走。庚子变起,联军犯阙,慈禧、光绪偕百官西逃,同官劝其南行,寸开泰不为避难全身,坚留京城。待和议成,朝廷为表彰其忠节,以刑部主事加五级,授予正四品中宪大夫衔。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夏,外放贵州省安平州补用同知,代理安平县令。次年秋,充任贵州乡试同考官、营务处文案,因发生考生作弊之事,上官追究其失察之过,降为丽江县教谕(掌一县之教育事务)。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辞官归里,先任腾越铁路公司协理,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九月,腾越成立厅议事会,经议员选举,寸开泰被推举为议长。民国2年(公元1913年)5月,依照共和宪法选举腾冲县议事会议员,成立县议事会,以寸开泰为第一届县议事会议长。次年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县议事会随之被裁撤。此后又担任过腾冲县劝学所长、五属联中校长等职。参与编修《腾越厅志》,主编《腾越乡土志》、《龙陵县志》、《寸氏家谱》等。传世著作有《八十一株梅花馆诗文稿》《梅花记》《庚子纪变诗》多卷。 由于科举考试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生的富贵荣华,因此不少人均企图以作弊以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最常见的作弊有三种,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 (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 入内作弊、三是请人代考。

贿买

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同时又发明了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迹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百名举人在满兵夹带下重考,之后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一般认为这是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但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受到打击。有传说指一次会试中有举人把夹带的书本掉在地上,奉旨检查的亲王却为他掩饰,说:“何以携帐簿入场!”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 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例如民国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汉民,便是历史上著名的代考“枪手”,曾在清末两次代人参加乡试,皆获得中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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