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如何支付,解决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及各项活动经费的请示的复函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1050号北京房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金庄园...
积极应诉,并提供资料证明本方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因而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最好是在答辩状中就明确提出,以便法院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节省司法资源。法律依据:最高...
不需要,一般由具体使用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民一他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