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方协议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般说的《就业协议》也是它,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的时候才需要签。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 应届生签了三方后,身份还是应届生。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需要说明的是,一旦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就会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义务和权利,主要用来解决学生在从学校走向社会这一阶段,主要报考毕业生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等内容。
? 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更多的用人单位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三方协议对应届生身份没有影响
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国考报考时,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请考生注意。
三方协议的签订: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