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三方协议后还算应届生。
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流程如下: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综上所述,签订了三方协议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方协议对应届生身份没有影响
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国考报考时,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请考生注意。
三方协议的签订: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