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毁约。
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时候,是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即便合同有签订了违约责任,那么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的。当然,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谨慎一些,毕竟有法律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资格;
2、劳动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劳动者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所需求的从业资格;
4、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2、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3、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4、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依法不用提前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结清用人单位的债务。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通常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不一定的,如果三方合同上有明确的规定就需要赔付。如果是考上研究生,是不需要赔偿的。但如果是单纯违约,就要赔偿。赔偿金额最高5000元。
二、、法律条款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应一定年限内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的岗位上工作,单位支付保密费。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都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除了公司答应你送你培训的违约金外,不用管其他的违约金。因为其他的违约金天然无效。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