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落户口怎么办理
1、落户口办理程序如下: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迁移所需要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一、报到程序
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持毕业证、报到证到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二、落户程序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持下述材料到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晰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
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待档案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查询:持下述材料到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一张一寸照片;
3、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办理落户程序:
(一)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索取就业协议书,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索取就业协议书,且需用人单位、人才中心、学校三方盖章)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劳动(聘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6、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7、《人员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用人单位盖章,人才中心盖章(与就业协议书一致)]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持上述材料(1-7)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出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二)持(一)所述材料到公安局开具准迁证
(三)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四)办理落户手续
1、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在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以上程序只适用于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