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或者签了劳动合同,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应届生的身份非常地重要。
几乎所有应届生都是没有经验,也没有社会履历。但是应届生身份却可以让你在校招上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门槛也比较低。很多大型的企业都倾向于招收应届生,能给应届生更大的包容性。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觉得应届生的可塑性相对比较高,另一方面,他们大多服从管理,做事学习时基本上都是以谦虚的态度对待,多教导和培养说不定还能成为公司的骨干人才。
公务员考试中,很多岗位规定,只有应届生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是不能报考的。包括一些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他们相应的单位也要求是即将毕业的应届生。
应届生就业时,学校会跟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而学校的介入,往往让应届生的权益受到最大的保障。
很多城市都提出应届生可以直接落户,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2020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显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
通俗一点解释:只要你是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无论你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购买社保,都不妨碍你应届生的身份,你就是应届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2018年(博士研究生为2015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择业期”的问题争议很大,所以要重点说明一下。由于广东省的择业期政策是2019年4月份正式发布的,目前来看很多单位对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同,要求也不一样。严格一些的单位要求考生在择业期内完全没有工作过,宽松一点的单位则只要考生在报名时没有工作就可以。所以关于工作过、签过劳动合同、买过社保算不算应届生这个问题,大家一定一定要咨询自己要报考的单位!具体情况以招考单位的回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