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自己是否是应届生身份的方法:
1.查询学信网
学信网是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同学们可以登录学信网,进入“个人中心”,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等,以此来判断自己的应届生身份。
2.咨询所在学校的辅导员或招生就业部门
同学们可以向所在学校的辅导员或招生就业部门咨询自己的应届生身份。一般来说,学校会对每个学生的毕业时间和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和记录,以此来确定学生的应届生身份。
3.关注招聘公告
同学们可以关注一些招聘信息,许多公司对于应届生身份的界定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公司会根据学生的毕业时间、就业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认定为应届生。因此,同学们可以通过关注招聘信息来判断自己的应届生身份。
学信网怎么确认还属于应届生的方法如下:
1.点击学籍查询在学信网首页的界面中,点击学籍查询。
2.点击进入学信档案在学信档案的界面中,点击进入学信档案。
3.点击学籍在学信档案的界面中,点击学籍即可。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办。学信网依托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开通学历查询系统、在线验证系统、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录取检查系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学历认证网上办公系统等20余个信息系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1、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2、实际公务员招聘中,存在两年内没交社保,就属于应届生的情况,因此,具体看单位招聘要求。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了劳动合同就代表着双方已经成立了劳动关系,一般只要是处在毕业的那一年,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应届的毕业生,如果是属于毕业的第二年,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往届生了,所以,在处理时就需要按实际情况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