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留学一般在国内是指中国政府也就是教育部提供的留学基金,要去教育部申请,选上了以后直接给一笔钱.其他就是交换留学得公费留学,一般期限为一年,到对方国家不交学费,每个月给你生活费.但是国内的学费要交而且一般大学在你走之前都要交1万多的交流金.以上两种都必须学完了回来,特别是政府的那中公费留学途径.公费留学1。基本情况国家公费留学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2。选派专业领域:重点公派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应用社会科学等。3。学习期限:硕士一般12-24个月,博士一般36-48个月。4。资助范围: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交际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5。申报基本条件: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6。回国就业:国家鼓励回国就业,并要求签订回国就业合同,目前公派留学每年仅限几千人,因此很受欢迎,前景很好编辑本段公费留学资助具体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和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本着既要保证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力求节省国家财政开支的原则,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并由中央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如下:一、公费留学人员衣物补助费(包括购买服装、衣箱、生活用品、小纪念品等费用)(一)根据派往国家的气候条件,衣物补助费人民币标准:类 别 热 带 温 带 寒 带大学生 700元 800元 900元研究生 750元 850元 950元进修人员 700元 800元 900元(二)衣物补助费,进修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研究生、大学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学习期满和中途回国者,衣物归本人。已领衣物补助费,但又决定不出国者,应退还全部衣物补助费;如已制装,应将衣物全部交回,也可按原价处理给本人。中途回国休假的,不再补发衣物补助费。二、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和国外生活待遇(一)留学人员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进修人员(含访问学者)为一年;研究生为二至三年;大学生为三至四年。驻外使领馆可根据所在国的不同学校、专业和取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的难易程度,适当掌握延长或缩短国家对研究生和大学生享受国家公费的期限。(二)国外生活包干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零用费、教材书籍补助费和进修生、研究生的交际费等。其中伙食费参照驻外使领馆人员的实物标准确定。对留学人员集中的地区,可允许个别留学人员租赁较宽敞的房屋,用于开展集体活动,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各类留学人员生活包干费标准,由使领馆研究方案,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按月或按季将生活费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当地生活用品(含房租)物价指数升降幅度在10%以上的,使领馆可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实行。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按留学人员抵、离驻外使领馆之日计发,不足全月的按日计算。(三)国外生活非包干项目,包括学杂费、回国及休假旅费、医疗费和经批准参加学术会议及因公到使领馆车费等。其中,医疗费可以根据所在国情况及国内公费医疗规定的报销范围实报实销或由使领馆组织合作医疗或参加医疗保险。留学人员到学习地区确需购买被褥装备和炊事生活用品的,其费用由使领馆根据所在国情况,一次发给本人掌握使用。三、国际旅费(一)留学人员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和旅途零星外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二)留学人员学习期满,按期回国的机票(或车、船票)由使领馆提供;未经批准,不按期回国或不按使领馆指定路线回国的,其回国旅费或绕道旅费由留学人员自理。四、其他费用(一)经使领馆批准组织的留学人员集体活动(如国庆、新年、春节),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这部分费用按留学人员国外生活包干费标准的5‰至10‰编列预算,由使领馆统一掌握使用。(二)留学人员按规定回国休假期间,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停发。往返国际旅费由使领馆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个人行李超重费自理。国内从报到地点到探亲地点的往返车、船费,按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是由原单位发工资的,向原工作单位报销;凡不领工资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集训部报销,并按每人每日一元五角发给生活补助费。其余各种开支由本人自理。(三)留学人员自费回国休假的,国际、国内旅费和其他费用均由留学人员自理。五、留学人员所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理办法(一)留学人员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凡属个人通过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基金会等直接(或委托)考试获得者;个人通过正当途径,向国外单位申请获得者;国外单位指名邀请获得者;通过两国政府或团体、组织、双边或多边对等交换奖学金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有关国家政府、学校、团体或国际组织单方面赠予我国政府或单位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以上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一律交由本人支配,用作学习和生活等全部费用。其中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低于同类留学人员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由使领馆补足。不属于上述情况者按有关规定办。(二)在出国前已取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现款的,出国机票(车、船票)、衣物补助费、旅途零星外汇由留学人员自理。出国后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衣物补助费一般不再归还。如到达所在国后,对方可报销出国旅费者,应将此款归还使领馆。回国旅费自理,不足的,由使领馆补足。(三)留学人员出国后在国家资助的期限内因学习、科研成绩优秀而取得国外奖学金或资助费的,一律交由本人支配,同时停发国家资助。但对所获得的奖学金或资助费低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除由使领馆补足外,再给予适当奖励;相当或略高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也给予适当奖励。以上奖励部分在本人所得奖学金或资助费的25%以内掌握,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由使领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享受国家公费期满以后,奖励部分停发。到国外后凡经个人努力取得对方减免学费(有的国家称实验费)的留学人员,使领馆可视情况给相当于减免费用的10%,以资鼓励。(四)国家选派的大学生、研究生的业余劳动所得,如假期开展勤工俭学的收入、稿费等;进修入员得到的对方给予的一次性经济收入,如奖金、国际会议费、临时讲座报酬以及保健津贴、野外作业补贴、专业实习报酬等,一律由本人支配。(五)享受国家公费或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既要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又要保持我出国人员的尊严。在经费使用上,应保证本人身体健康在国外学习、科研以及生活中的正常需要,保证对外学术交往的需要。提倡和鼓励他们用节余外汇购买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用品和书籍、资料,以利回国后继续进行科研、教学工作。六、国内工资工龄在两年以上的进修人员和大学(含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以上出国攻读硕士学位(含硕士)以上的人员,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包括经批准在国外由进修生转为研究生的人员),在批准出国留学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回国后不再归还。七、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资金派到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各部门派出的实习培训等人员的费用开支,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通过其他渠道派出的各类留学人员的经费开支办法,可参照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管部门自行制订。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费用,按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执行。八、本规定从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开始执行。国务院和各部门、各地区过去发布的有关文件同时废止。已在国外的留学人员,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以前的费用开支(包括国内工资),仍按一九八0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处理办法的请示》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 (中央法规)扩展阅读:1公费留学申请程序 http://www.aaa88.com/blog/?p=212国际班 http://www.520edu.com/3国际教育 http://www.520jiaoyu.com/4美乐美 http://www.aaa88.com/
公派留学主要是国家引进人才战略,通过政府资助将优秀的学生送往国外大学留学,使得一些家境普通的学生也能够去往国外读书,最近有很多学生想要了解关于公派留学的相关内容,很多学生的公派留学申请博士需要什么条件?一起看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吧。欢迎参考阅读!
公派留学申请博士需要什么条件?公派留学博士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公派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应用社会科学等。但是各个领域都有公派名额(本消息从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口中得知),音乐系也有,只不过不是重点公派对象。名额较少,资助较弱。
资助范围:
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交际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类别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经国外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2、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为就读高校科研机构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公派留学的流程:
1、符合本简章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请者应提交申请材料。
3、方便申请人员,申请材料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
4、有关奖学金项目(即“非面上申请项目”)以外,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通过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
5、受理机构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的时间根据区域不同略有不同。
6、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申请攻略:
申请CSC的同学最开始申博择校时务必考虑国际关系,中国与别国关系必然影响每年CSC名额分配,进而影响成功率,近年来,CSC减少美澳名额,增多英欧名额(英欧实际录取名额多于计划)
个人渠道与合作项目
?个人渠道系申请人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合作渠道是申请人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签署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简单说就是在csc官网上可以查询到的,注明为“与x学校合作奖学金”的为合作渠道,查询不到即没有合作渠道;个别学校只可以走合作渠道,如卡罗林斯卡;个别学校完全不与csc合作,既无合作渠道,也无个人渠道。
? 不可以同时csc申请个人渠道与合作渠道。
?有的学校只有个人渠道,有的学校只有合作渠道(常见于uk,澳大利亚等学费本身高昂的国家与地区的学校);有学校同时有个人与合作渠道(一般为欧洲国家学校)
?同时有两种渠道的争取走合作渠道,该校的合作渠道成功率一般大于该校个人渠道成功率;与申请人是应届/往届无关。
?个别生活成本高国家,申请csc的前提不仅仅是拿到免学费offer,需要导师/系/组/校提供top up 奖学金直到满足签证要求,才可以申请csc。如瑞典需要补足至22500克朗/月(而csc只提供15000克朗/月,无法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法满足当地签证要求)
CSC在职申请务必注意?(在职人员以及国外硕士毕业回国的)
?基金委对在职申请人要求提供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明是否同意派出,这是国家规定。如果不提供,在材料审核阶段就会失败,申请材料不会到专家评委手里;
?申请人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入职前需要与单位核实:1.该单位是否可以在推荐意见证明上签字;2.该单位是否按照csc规定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联系当地基金委(每个省教育厅的出国留学事务部)问清楚:1.该省是否需要社保证明;2.以何种方式证明社保,交多久社保;4.谁来交社保(所依托的单位/任意单位/个人?)
?若单位不提供证明社保,解决办法通常有两种
1.说服单位保留职位读博后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
2.辞职换单位新单位需要满足基金委关于推荐意见和社保证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