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下: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3、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
大学生创业补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申请流程如下:
1、受理。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你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
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当事人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计算,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条件
当事人向人民政府申请创业补贴的,一般需要的条件包括有:企业规模为小微企业;当事人为离校两年内毕业生;且在注册工商信息后半年内提出申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吗,创业补贴的具体适用方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的用工单位注册地所
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大学生就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岗位就业;
2、签订一年或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毕业2年内;
4、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5、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6、补贴对象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