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落户厦门岛内两种常用方法:
干部调动落户
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6.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办理材料
3份《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已盖好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章 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须提供全部层次毕业证注:最高学历属于非普通教育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需2-3周时间);有学位的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随迁人员材料随迁人员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集体户人员提供个人页原件和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随迁人员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
2、单位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密码不行)
3、进入系统后,找到干部调动-干部调动申报及审核
4、点击干部调动申报管理,点击新增按钮,填写认真准确的填写完相关资料。
注意:工作经历请填写档案经历(档案所在地人事代理时间记录的工作经历)最终人社对的是这个,而非实际工作经历。
5、填写完整后,点击打印按钮,将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打印一式三份。有随迁人员《调动登记表》也需打印。
6、审批表盖章
1、在审批表上盖调入单位意见章:盖申请单位公章(目前就职并且连续缴纳社保单位)
2、在审批表上盖调出单位意见以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章:即档案保管的人才市场的章
7、前往厦门/各区人才市场(看自己公司档案在哪里代理就去哪里)
2、前往人才市场,开《调档函》
8、带上《调档函》前往目前档案保管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会将档案发往厦门人才中心(公务员局)审批(承诺6天,短信通知)
9、厦门人才中心开具《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注意通知上的日期提示,切勿超时
10、将《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给原来档案所在地人才,开《人事关系介绍信》。若《人事关系介绍信》已经取消,则直接前往厦门人才中心
11、厦门市人才中心批件(携带前面所说材料)
12、前往厦门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处(取号办理)
携带前面所述材料
福建省内户口:网上迁移,三个工作日以后直接去集体户/房子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外省户口:拿到《准迁证》以后,将其中一联寄回老家,请人去户籍派出所代办。或者自己前往。
毕业生落户
申请条件
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业、含大专);
在我市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办理方式
公司先上人社网申报办理,再到业务窗口完成核准结果确认及后续业务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单位接收毕业生办理确认手续(非必要步骤):
《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账户在线打印、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
2、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
3、厦门生源毕业生凭企业劳动合同登记就业,应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
2、网上核准:市人社局通过网络在线核准,核准通过后,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单位在相应栏目鉴章,并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到窗口办理鉴章手续(非必要步骤);
3、窗口报到:用人单位人事持证件到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办理地址
(1)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综合窗口(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
(2)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及自管档案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
(3)各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相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3.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rss.xm.gov.cn
浙江省选调生2023年报考公告及时间内容如下:
一、选调类别、数量及选调高校范围
本次选调分为常规选调和定向紧缺专业选调,两类选调同步进行,选调计划共1005名。
(一)常规选调∶选调计划共787名。
1、省市机关选调计划245名。
选调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县乡机关选调计划542名。
选调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3、同时面向5所政法大学选调计划82名(见附件3)。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和省市县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要求法律专业背景的选调计划,在对应相应层级选调高校的基础上,同时面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二)定向紧缺专业选调∶选调计划218名(见附件4),定向40所高校选调31类紧缺专业(见附件5)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1、省市机关选调计划108名。在选调计划对应的定向选调高校就读且所学专业与选调职位要求的紧缺专业名称(代码)相一致、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2、山区26县和2个海岛县(以下简称28县)选调计划110名。所学专业为31类紧缺专业之一且所学专业与就读定向选调高校相对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山区26县∶杭州市淳安县,温州市文成县、泰顺县、永嘉县、苍南县、平阳县,金华市磐安县、武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市、常山县。
开化县,台州市三门县、仙居县、天台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青田县、庆元县、景宁县。2个海岛县舟山市岱山县、嵊泗县。
选调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调高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3、截至2022年11月14日,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28县定向紧缺专业选调职位的考生,对该项资格条件不作要求。
5、学习成绩优良,按照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年7月31日前)。报考定向紧缺专业选调的研究生、报考常规选调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放宽取得学历学位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3年12 月31日(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6、具备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各类处分,或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学生,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学校推荐。选调高校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级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报《2023年度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选调高校院系级以上党组织对照我省选调资格条件,对申请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盖章确认推荐。
2、网上报名。2022年11月14日上午9∶00——11月25日17∶00,考生可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浙江选调生报考专栏”注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常规选调或定向紧缺专业选调其中的1个职位报名,并上传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M以内,扫描清晰)。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笔试,在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4市市政府所在地设笔试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应选定笔试考区。
3、资格初审。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1月26 日17∶00,选调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考生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及报名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职位及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考生个人注册报名页面查询。
2022年12月14日上午9∶00——12月18日上午9∶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个人报名网页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2022年12月18日下午14∶00—17∶00,在所设考区同步开展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1个科目,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核减选调计划。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见准考证附件)。笔试阅卷评分后,区分省市机关、县乡机关2个层级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省级机关按1∶5比例、市级以下机关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优先确定拟选调人选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022年12月27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面试。2022年12月30日上午8∶30,在各省级选调单位、设区市的市政府所在地同步开展面试。面试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选调职位的,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选调计划中已明确要求专业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专业测试。
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需提交资料及有关注意事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由考生本人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由此产生的缺额,相关选调职位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如受疫情影响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将以发送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6、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也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二轮双选∶省市机关及28县采取“依次增补”和“双向洽谈”方式,再进行择优选调。“依次增补”是指∶常规选调的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衢州、舟山、丽水5市市级机关,以及定向紧缺专业选调的省市机关和28县。
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在报考同一选调职位面试合格但未被首轮排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增补确定拟选调人选。
“双向洽谈”是指∶①报考省市机关选调职位面试合格但未被首轮排名或依次增补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考生,可参加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9市市级机关的双向洽谈,但不得到原报考的市参加双向洽谈。
②杭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7市采取“市选县用”方式、通过双向洽谈为下辖山区海岛县选调优秀毕业生,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其中任意一市的双向洽谈。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
2022年12月31日,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双向洽谈,相关市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原报考职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报考县乡机关常规选调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二轮双选”报考28县定向紧缺专业选调职位的考生,仅参加本选调职位的“依次增补”。
7、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选的考察,还应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首轮排名确定的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轮双选确定的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不递补。
8、公示、录用。拟选调人选公示名单在相关选调高校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浙江省外工作(中组部开展的公开遴选除外)。
对反映问题影响公务员录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2023年5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均不予录用。拟选调人选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不符合放宽取得期限情形的,不予录用。
四、有关事项
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考生在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放弃面试资格、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将列入浙江省公务员招录违约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考生存在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面试和体检期间,选调单位将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餐饮等必要保障。热忱欢迎各选调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
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022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4名,招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8:00,具体招聘内容见下文公告,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湛江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湛江海关技术中心、湛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湛江海关口岸门诊部)和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湛江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后管中心)为湛江海关所属暂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湛江海关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生活区物业管理、食堂管理、仓储服务、会议保障、公务车辆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内部生活服务等工作。
湛江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湛江海关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湛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湛江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保健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医疗保健门诊、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茂名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验检疫和检测鉴定,承担茂名口岸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口岸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控以及茂名海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若因疫情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特别说明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2.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登录“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jhgsyzp2022/),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相关要求: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附件4)。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3日18:00,登录http://www.sydwzl.com/gdzjhgsyzp2022/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可于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8:00登陆http://www.sydwzl.com/gdzjhgsyzp2022/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在广东省广州市开考,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或湛江海关官方网站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笔试考场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1.面试公告
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湛江海关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提供材料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七)体检和考察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3.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4.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5.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湛江海关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2.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湛江海关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进入考试地点前,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电子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验,符合要求者方能进入考试地点。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考生(注: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需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七天三检”或“三天两检”均为绿码后方可参加);
2.考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三天两检”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如报考人员隐瞒本人及家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通过伪造健康情况来蒙骗检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或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为的,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如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按考试当天广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9-3251900,3251901
监督举报电话:0759-3387504
附件:
1.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本科专业目录
3.研究生专业目录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
湛江海关2022年9月
附件1: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docx
附件3:研究生专业目录(2013版).doc
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