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学历/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须是新疆籍维吾尔族,能熟练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具备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应征入伍等相关经历。
7.大学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担任学生干部、所获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fdyzp@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
3.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fdyzp@shmtu.edu.cn
联系电话:021-38284242
上海海事大学
2021年12月03日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xlsx
闵行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工服务等岗位共73人。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符合条件者可于10月18日10:00 至10月21日16:00登录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含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二门成绩),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部分岗位要求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具体以《招聘简章》中要求为准。)
4、考生年龄35岁及以下,指出生年月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30岁及以下,指出生年月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
5、“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且从未就业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等毕业生未落实工作、且无社保缴费记录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7、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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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直接登录进入点击“闵行区2021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结束以后,笔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gif、jpg、jpeg、bmp、png ,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0:00 至10月21日16:00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三)查询是否入围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0:00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入围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四)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及时电话联系报考政策咨询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招聘流程
1、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并告知考生。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当年笔试成绩单(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特色专栏“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板块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考生收到面试通知,并进行面试确认后,招聘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4、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社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一周。
5、录用方式
经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其它
1、全日制学校在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1-33883971
监督电话:021-33883826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
021-32504291*881
021-3250429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