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属于银川市代管。
灵武市位于宁夏中部,地理坐标东经105.59°-106.37°,北纬37.60°-38.01°。地处黄河东岸,东靠盐池县,南接同心县、吴忠市,西滨黄河与永宁县相望,北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接壤,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所辖市县区之一。南北长98公里,东西宽54公里,总面积4639平方公里。
主要景点
1、马鞍山甘露寺
马鞍山甘露寺位于灵武市区东北30余公里的临河镇境内,是一座享誉宁夏及周边内蒙、陕西、甘肃临近县市的名刹古寺,是一处宗教旅游的场所。
2、镇河塔
镇河塔又名东塔,是灵武标志性建筑,座落于灵武市区东南2公里的果园深处,始建年代不详。一说为元代,一说为清代。镇河塔与银川海宝塔(西塔)合称姐妹塔,被批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灵武恐龙化石遗址
灵武恐龙化石遗址位于灵武市区东约30余公里的宁东镇一个被当地人称为“南磁湾”村庄东侧的山梁上,该遗址最早于2004年11月被一个回族青年马云发现,随后报告灵武市文物部门,拉开了灵武恐龙化石遗址的发掘历程,该遗址是迄今为止是中国发现面积较大,分布集中、保存完整,周边环境未遭破坏的恐龙化石群。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灵武
灵武市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灵武,古称灵州。灵武市位于宁夏中部,地处黄河东岸,东靠盐池县,南接同心县、吴忠市,西靠黄河与永宁县相望,北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接壤,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市县区之一,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银川市工业发展的核心区域。
灵武市素有“塞上江南”之美誉,有着悠久的历史文明,在三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就在灵武这片神奇的土地繁衍生息,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灵武还是中国国家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优质果品基地,2006年灵武市被中国国家林业部命名为“中国灵武长枣之乡”。
灵武市特产介绍:
1、灵武长枣: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灵武长枣是经过多年自然筛选出来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特色枣产品,果实长椭圆形、颜色鲜艳、肉厚、脆甜适口、汁液多,平均单果重18.1克,最大单果重达40克。
2、粘糕:又名年糕,是中国的一种传统食品。在灵武当地元宵节除元宵、面条外,还有吃粘糕的。
3、发菜:是一种名贵高档食品,与海参、鱼肚、燕窝、鱿鱼、猴头、鱼翅、熊掌并称“美味八珍”。发菜谐音“发财”,取其音以示吉祥,是节日宴席上的首选美味。
4、羊羔酒:生产历史长达千年,有关资料可以追溯到唐代。宁夏羊羔酒以宁夏灵武特有的羊羔肉、宁夏枸杞、灵武长红枣等为原料精酿而成,呈琥珀色,入口香甜。
5、甘草:宁夏素来就是甘草之乡,灵武市更是盛产甘草。因为其色红皮细、骨重粉足、条干顺直、口面新鲜、 加工精细而名盖西北,俗称“西镇甘草”,与产自内蒙古的“梁外甘草”齐名,享誉中外。
灵武335000不是国家支持的。宁夏银川贺兰县,短期移民双项扶贫工程,不是国家投资的。交了33500,拉两个人也不能扶贫。国家扶贫项目不会向个人收取资金,其已经被警方定义为传销组织。
一、扶贫的重要性和意义
扶贫是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生产发展、脱贫致富的社会工作,目的是支持贫困地区或贫困地区的生产发展,改变贫困的面貌。 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富裕起来,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稳定团结,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具有重要作用。 扶贫在构建和谐社会、增进城乡居民亲情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二、易地扶贫搬迁:
全省扶贫开发的档案制卡信息系统中纳入有转移意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贫困者:
1、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建设档案更替人口;
2、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立档案转移人口;
3、限制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开发区禁止或开发区和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设档案换卡转移人口;
4、大中型水库(大型湖区)和“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的生产生活资料不足的建设档案卡转移人口;
5、其他确实需要转移地区建设档案换卡转移人口轻松扶贫。
许多贫困地区的地下矿产资源和地表生物资源比较丰富,有些还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应急资源,有计划地开发这些地方的经济可以带动社区的发展; 从全国整体来看,开发这些地区可以为未来国家经济建设战略的重点转移,有计划地大规模建设大西北、大西南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