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车,交强险最好及时办理过户
在车管部门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最好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
一般过户所需资料:车辆登记本,新行驶证,新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发票,还有保险批改申请书(这个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
批改费用:保险公司不收取批改手续费。如果有保费变化,会有多退少补。
保险费用的变化主要存在于:单位车主和个人车主之间变更,或者车辆使用性质发生变化。
比如:同样是6座以下客车,单位车主交强险的标准保费是1000元,个人车主的标保是950元。所以如果车主由单位转个人,或者个人转单位了,保费是会产生点差异,当然这个差异很小。
不过户的影响:
虽然说交强险随车不随人,随着车辆所有权的转让,保险权利也相应转移。这个意思是保险依然有效。
不进行保险过户,发生案件是会影响赔款。不过户把保单的被保险人变更为新的车主的话,那么保险公司的系统里面默认的被保险人是原车主,被保险人默认为受益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影响理赔打款。也就是钱汇到哪个人头上。
不过户的还有一个不方便是发生案件报案时候,车主换了,车牌号也是新的。所以只有新车主牢记着保单号码或者车主信息才能快速完成报案,这个不太现实的。
总而言之,如果发生事故,最迟在打款前必须要完成过户批改。早点批改岂不是更省心些。
当然发生事故只是偶然,碰到年检到期,原来的交强险保单还没有到期呢?这个情况下,车管所会要求车主必须拿着批单才能完成签证。因为保单信息和行驶证信息不符。
过户完成后的建议:
是作为二手车车主,最好力所能及的投保一份商业险,至少保个第三者责任险,减少用车风险。一份交强险过于单薄了些。
保险期间的话,一般是一年期,其实也可以选择第一年买短期,商业险到期日同与交强险,这样避免遗忘而脱保。
买二手车交强险不过户是可以的。保险要不过户,就可以每年下调100元左右的保费,一旦过户,就要从头开始交。用原车主身份证交强险一旦出现理赔,还需要用原车主的名义办个银行卡,保险公司会把理赔的钱打到卡上,不会给现金。如果能做到用原车主的名义在银行开户,那就没问题。
哪些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
7、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在二手车的交易过程中,交通强制保险具有随车的原则,除了条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交通强制保险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二手车买卖后,交强险会自动转入到新车主的名下,因此是可以不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因保险标的转移,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该要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转移、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