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上牌流程如下:
1、在过户大厅出示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完资料后办理转移受理;
2、把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缴纳拓号费。领取并把车辆照片贴在检查记录表上;
3、回过户大厅领号并缴纳过户费后,办理转移受理;
4、车主拿到转移受理回执单后,缴纳上牌费。
二手车过户及上牌手续:
1、旧汽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汽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要注意证件是不是齐全,是不是与汽车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该由原汽车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汽车交易发票,有关花费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持旧汽车交易发票和旧汽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驾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3、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驾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变更养路费汽车车主姓名或转籍。要注意检查查看购置费档案是不是健全,养路费是不是欠缴;
4、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有关花费后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实行外检;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在车管所限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申请注册登记。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