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二手车应该到具有二手车交易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委托拍卖。
委托拍卖时需要提供:1、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2、卖方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到拍卖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公司收取的费用是车辆成交价的5%,原来拍卖公司是委托方和买受人各收5%的佣金,但介于现在拍卖不景气的前提,拍卖公司只收买受人成交价的5%为拍卖佣金。(具体看你挑选的拍卖公司)
从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声明:二手车过户时,原车牌照将不再随车一同过户给新车主,新车主将按照新车登记注册程序的规定,申领新车牌;而原车主如果在过户手续办完后的半年内再购新车,可向车管部门申请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上述新规定有一个先决条件,只有使用了3年以上的车辆,原车主才有资格在车辆过户和车辆报废后的半年时间内购买新车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如果半年内,具备条件的原车主未申请保留或者车辆未到达3年的时间限制,车管部门将在车辆过户和报废后收回原车牌继续投入号池供选。
是真的。
以成都市为例,依据《成都市机动车拍卖管理办法》第四条 下列范围内需处理的机动车,必须委托本办法所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没收和充抵债务、罚金、罚款以及无法返还的机动车;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和充抵税款、罚款、规费的机动车。
公安机关保存的超过招领期限的遗失机动车和其他确认为无主机动车;其他应强制处理的机动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拍卖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机动车,也可委托本办法所指定的拍卖人拍卖。
扩展资料:
机动车拍卖的相关要求规定:
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机动车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机动车再行拍卖。
拍卖机动车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机动车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机动车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百度百科-成都市机动车拍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