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医保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
按照劳动法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这个和是否是应届生没有直接关系。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账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信息卡片。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按照一般情况来说,交了社保就表明自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是不算应届毕业生的。
如果毕业想去私企,有没有社保都是不影响的。但如果是考公职,就会有影响,档案里有社保记录和工资关系,按照现行规定,就已经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了。
应届生的一般定义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应届生分为两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2年或三年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简单的说,就是大学毕业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在你毕业的这两年内,你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公职考试。比如,15年、16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7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但是也有特例,有些地区的公务员考试,限制了必须是当年的毕业生。例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应届生”是不同的,简单来说2019年应届毕业生属于“应届毕业生”,但不是“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都很想从事国家公务员这个职业。因为这个职业工资稳定,福利待遇好,还很受家长们的肯定,所以每年的公务员招聘考试都有很多应往届大学生参加。这些年的国家公务员招录中有一大部分岗位都会明确要求只招收应届毕业生,这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绝佳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